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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20  点击量:3161次  分享至

根据新户镇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经新户镇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健康。


2、具有国家统一认可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性别不限;户口不限;年龄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幼教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4、具备正常履行幼儿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业务素质。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6、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幼儿教师6名。其中太平幼儿园4名;兴合社区幼儿园2名。(本次招聘采取定向报名,若所报的幼儿园未被录取,其它幼儿园未录满、本人服从调剂、成绩优异者,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调剂)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带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有相关证书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考察报考人员的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主要包括键盘(钢琴)、声乐、舞蹈、绘画(每项5分钟),说课(8分钟)。以上每项分值20分,总计100分。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报名人数较少时,招聘领导小组有权简化考试内容、聘用程序。


五、考核与体检


考核主要是对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一次)人员或经资格复查不具有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依次确定考核或体检对象。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计划招聘数确定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若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薪酬按东河教发[2012]10号文件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金。试用期内待遇与签订劳动合同后待遇一致。


3,聘期内,发现所聘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甚至出现违规违纪、不服从管理、发生责任事故等情况,幼儿园有权随时解聘 。


4,其它未尽事宜,由新户镇幼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8:00—10:00


联 系 人:胥老师


联系电话:18606469168


报名地点:新户镇太平幼儿园


新户镇招聘非公办幼师领导小组


二0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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