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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教育局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29  点击量:2607次  分享至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教育局、泸州市卫生局关于补充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4〕190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2015年7月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聘用后服从工作地点和学科岗位安排;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1984年8月3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附件1(古蔺县2015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要求表)。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一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考生请于2015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古蔺县2015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相应专业等级证书、一等奖学金证书、院校学生干部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个人简历及自我推荐材料1份;


(5)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015年8月4日下午15:00-17:00在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将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古蔺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面试合格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直接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依次以获得的一等奖奖学金次数、是否为学生干部、获得的相应专业等级证书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按此方式仍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由古蔺县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当日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政审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14日前,携带《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及个人(学籍)档案到古蔺县教育局人事股接受考核。


2.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本人基本情况;(2)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奖惩情况、工作、学习等情况);(3)本人遵纪守法情况;(4)本人是否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聘用条件;(5)本人承诺: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上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政审考核、公示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所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其中报考乡镇学校的须在乡镇服务8周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并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应聘考生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古蔺县教育局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能参加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古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7211814、0830-7233229


报名咨询电话:0830-7204706


监督电话:0830-7205280


附件:1.《古蔺县2015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要求表》.rar


2.《古蔺县2015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报名表》.rar


3.《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rar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古蔺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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