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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部分城区学校2015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29  点击量:4027次  分享至

根据《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川区教师流动和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区委办发〔2015〕4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国公开考调部分城区学校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具体岗位及名额见《2015年通川区部分城区学校公开考试调动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二、考调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政治表现好,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近五年(2010年—2014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符合下列条件:

1.通川区内农村在编在职现任教师,男50周岁及以下(196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女45周岁及以下(197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在农村学校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即: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农村学校工作。

2.通川区外在编在职现任教师,男45周岁及以下、女4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下同),教龄5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即: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从事教师工作。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师范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通川区城区中小学在编在岗现任教师报考城区示范学校,不受年龄、学历和职称条件限制。

5.通川区城区一般学校之间教师流动、示范学校之间教师流动不纳入本次考调范围。

(四)本公告所指城区学校是指通川区东办、西办、朝办、莲管委、西外镇、北外镇辖区内的学校。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试调动对象:

1.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到专业技术岗位。

2.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试调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达州市通川区人才交流中心(通川区文华街34号3楼)。

3.报名所需资料:

(1)《2015年通川区部分城区学校公开考试调动中小学教师申请表》、《2015年通川区部分城区学校公开考试调动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均见附件,下载后由报考者本人用水芯笔或钢笔填写并亲笔签名,一式两份贴照片)。报考者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至2014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复印件(加盖教育或人社部门鲜章),人社局岗位认定文件复印件(加盖教育或人社部门鲜章),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3)近期同底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填报岗位和学科,不填报考调学校。

2.考生只能选择考调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或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将取消考调资格。

3.考生须征得现单位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加盖公章的《2015年通川区部分城区学校公开考试调动中小学教师申请表》。

4.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考调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不符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收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费每人80元。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身份证和缴费依据于2015年8月6日(下午14:00—17: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最终名次,笔试成绩也相同者,则依据身份证年龄从小到大排序确定最终名次。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7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学理论在实践当中的运用等综合能力。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3。考调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调减或取消岗位数。

5.公布笔试成绩: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适时在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达州市通川区教育网、达州市教育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及其排名。

(二)面试(总分为100分)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设岗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参加面试)。没有达到面试人选比例规定的岗位,照常组织面试考核。

2.面试为专业面试,形式为讲课。内容为招考学科所涉专业知识。教材为通川区各年级各学科现行通用教材。

3.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三)考试成绩公布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科局适时在上述网站对外公布。

(四)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和考察。

六、选岗及递补

(一)考察结束后,对考察结果为“合格”的考察对象,根据考调岗位、学科,按照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选岗。

(二)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最终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作为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有关单位和部门凭调动文件办理编制、核定工资等相关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试调动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调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科局在上述网站发布信息,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所有考调工作事项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考核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学校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用人单位、通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通川区人社局:咨询:0818-2132450

监督举报:0818-2398893

通川区教科局:咨询:0818-2105407

监督举报:0818-2105994

附件:

12015年通川区部分城区学校公开考试调动

22015年通川区部分城区学校公开考试调动中小学教师申请表

32015年通川区部分城区学校公开考试调动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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