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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22  点击量:6351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打造“学在包河”品牌,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全面建设安徽教育第一强区,经区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包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7名优秀学科教师。现就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核进行选聘。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全部具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具备与引进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同时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必须达到二甲及以上水平。


3.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的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省特级教师或省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资质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获奖学科与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1.省特级教师或省教坛新星;


2.省级及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3.地市级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4.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取得教育类博士学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优秀学科教师47名。具体岗位及学科见《包河区2015年公开选聘优秀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


2015年7月29日-7月31日、8月3日-8月4日(上午9:00-下午17:00)。应聘人员持本人简介、相关证明材料(含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等及《包河区2015年公开选聘优秀学科教师证书清单》一式两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照片2张,到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临时窗口现场报名(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乘14路、65路、902路车到包河区政府站下)。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学科岗位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岗位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5年8月5日上午9:00--12:00。


(二)资格审查


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考核人选,并在中国·包河、包河教育体育网上公示。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100分,其中教案设计30分,上课50分,答辩20分。无生上课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为保证引进人才质量,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和递补。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教体局组织实施,人社部门提供技术指导。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聘用手续和待遇


1、本次公开选聘优秀学科教师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2、本次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在聘期间,由用人单位办理企业养老保险,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同岗同酬。


4.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包河区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管理。


五、其他


(一)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0551-63357133


(三)监督电话   0551-63357823


附件:1.合肥市包河区2015年公开选聘优秀学科教师岗位表


2.合肥市包河区2015年公开选聘优秀学科教师报名表


3.合肥市包河区2015年公开选聘优秀学科教师证书清单


点击下载附件1-3


合肥市包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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