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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面向社会2015年高中教师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5-07-07  点击量:3264次  分享至

为了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高中教育发展,经县政府批准,我县高中学段面向社会招聘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西师范大学等省级师范大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南城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吴薇任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欧阳建民、县监察局局长李应林、县教育局局长王水平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编委办、南城一中、南城二中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内),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王水平兼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经县编办核定,本次共招聘教师8人,其中:


南城一中6人,即:语文教师招聘1人、英语教师招聘2人、物理教师招聘1人、生物教师招聘1人、历史教师招聘1人。


南城二中2人,即:数学教师招聘1人、语文教师招聘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者。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且专业对口(即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或相近,参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岗位条件设置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86号中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3.具备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17日


2.报名地点:南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是应届毕业生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②报名登记表1份并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及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7月23日


2.面试地点:南城一中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共105分钟,其中试教备课时间60分钟,试教时间4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4.面试内容:试教内容为南城县高中高二年级现行教材,具体内容面试前抽签决定。


5.分组:


根据面试对象的学科结构和人数,本次面试共分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物理组、生物组、历史组等6个学科组,


6.评委:


每个面试组聘请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委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在外县聘请。


7.评分:


评委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分后先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另外3个评委评定的分数求平均分,即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8.候分:


评委评出考生面试成绩后,由教育、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填写《面试成绩通知单》并签名,当面告知考生。考生须在《面试成绩通知单》上签名确认。如考生因某些因素拒绝签名,则由工作人员签名,并将有关情况记入《面试成绩通知单》。通知面试分数采取“每个面试组前三位考生面试成绩评出后,再依次逐个告知分数”的形式进行。


9.面试其他事项:


①进行面试时,参加面试人数原则上须达到招聘岗位的1:3比例,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由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减聘用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如面试人数出现等于或低于招聘岗位数的,确定拟聘用人员时,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②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重新面试。


2.县教育局组织入围人员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如有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主要调阅拟聘人员档案,复查应聘资格,了解其在校或毕业后现实表现及其他相关情况。考核时,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提供的计生证明和综治部门提供的综治证明。考核合格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报县政府常委会研究决定。


七、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县相关部门统一办理上编、正式聘用手续,工资从2015年9月1日起由县财政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发放。聘用人员于2015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均在南城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公告,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主动回避参与招聘工作。


九、本招聘方案由南城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南城县2015年普通高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2:南城县2015年普通高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面试(试教)册次


南城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南城县教育局代章)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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