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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06  点击量:3456次  分享至

根据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学区化办学的需要,经中共文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全省公办学校及相关单位公开选调在职在编教师及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1.公开选调教师及工作人员48名。其中:数学教师10名、语文教师11名、英语教师11名、体育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政治教师2名、历史教师2名、物理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校医2名、财务人员1名。


2.选调对象:教师岗位:全省公办学校在职在编的相应学科教师;校医岗位:全省各级财政供养单位从事临床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财务岗位:全省各级财政全额拨款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财务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相应条件。


6.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7.在此次(文山实验小学和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公开选调考试中,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公开选调岗位。


(二)具体条件


1.①应聘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所报考岗位学历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近三年在原单位连续从事报考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②财务、校医岗位需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从事财务、临床工作三年及以上经历,财务岗位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实践能力强。


3.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云南省“学科带头人”、云南省“骨干教师”称号或近三年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2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所有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报名地点: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校办公室(建禾东路19号)。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如实填写《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


该表可从文山人社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下载。


4.报名要求: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按照所列顺序整理):报名表一式2份(须手工填写,可复印)、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有多个学历的提供各层次的毕业证,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从业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履职考核登记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教育教学业绩(参加统测的学科教师可提供近三年的教学成绩证明)及教育科研成果有关的证明材料(获奖或受表彰)、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须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等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的选调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7月14日在上述网站公示。


(三)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应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分学科、类别统一参加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考试。


(四)笔试


1.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8:00—10:30。


2.地点: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建禾东路19号)


3.分值:教师岗位:卷面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校医、财务岗位:卷面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4.准考证领取:2015年7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到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办公室领取。


5.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及教学设计。


(2)校医、财务岗位:考察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


(五)面试


1.时间:2015年7月23日上午7:30至面试结束。


2.地点: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教学楼(建禾东路19号)


3.注意事项:面试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


4.分值:教师岗位: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校医、财务岗位: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5.面试内容:


(1)教师岗位


应聘教师按抽签顺序参加说课、答辩,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教师还须进行与学科内容有关的才艺展示。评委对应聘教师的说课、答辩及才艺展示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①说课:对所抽课题进行10分钟的说课,占60%;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的占40%。


②答辩:在5分钟内回答所抽到的问题,占40%;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的占20%。


③才艺展示: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教师答辩结束后,在5—10分钟之内进行个人的才艺展示,占40%。


(2)校医、财务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具体测评应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沟通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六)综合成绩


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校医、财会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于2015年7月24日在上述网站公示。


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七)确定拟聘任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学校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拟聘,如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的,按市内、州内、州外户籍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并对拟聘情况进行公示。


(八)体检与考核


1.体检必须在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定进入下一选调程序的人员于2015年7月31日上午9:00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 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与市教育局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选调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同时要核实拟选调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确定进入下一选调程序的人员于2015年8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6:00携带本人档案到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凤凰路市政务中心4楼)进行审阅。


4.体检、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选调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一次。


(九)公示


体检和考核通过的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选调。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成立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用人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在选调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工作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选调工作有关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名咨询电话


文山市人社局:0876—2629229


文山市教育局:0876—2143340


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0876-2127485


监督电话:


文山市教育局监审科:0876—2143323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山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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