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25 点击量:4103次 分享至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院师资队伍,优化教师结构,江苏省旅游局所属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即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即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如报考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岗位表A为短期招聘岗位表。
岗位表B为长期招聘岗位表。自发布公告15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5年12月31日。学院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一)报名时间、方式
岗位表A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6月30日9:00--7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6月30日9:00--7月7日18:00。
岗位表B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6月30日9:00--12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6月30日9:00--12月31日16:00。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岗位表A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岗位表B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按照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
(二)考试程序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将通过①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网站、②电话等方式告之考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效果等做出评价。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方式告之考生,同时面试合格人员将在学院网站同时公布。面试按照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三)成绩的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76897联系人:徐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68576978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举报电话、传真:025-8340072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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