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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年补充招聘4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10  点击量:3330次  分享至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年新教师招聘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现补充招聘4名新教师,相关条件和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3、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和《2015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报名条件;

5、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2015年四城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并取得“同意面试”资格的考生;其他条件详见《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年补充招聘新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

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教育信息网发布。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报名地点:

南京外国语学校:北京东路30号行政楼一楼青少年之家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察哈尔路37号办公楼202

南京聋人学校:御道街32号办公楼309

4.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所报学科需与笔试考试的学科一致。

②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15年补充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③报考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2015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各招聘单位登记报名。

5、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教育信息网公布。

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后,面试由各招聘学校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课堂教学(试讲)、专业加试、结构化面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所占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中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上述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任教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一般于当年的8月1日到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时必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00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南京市聋人学校:025-85878208

2.监督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监察室:025-83639945

附件1: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年补充招聘新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5年补充招聘新教师报名表.doc

南京市教育局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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