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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教育局2015年5月面向全国招聘校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01  点击量:2907次  分享至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为扶持发展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校长一名。并按照广东北江中学和广东北江实验学校一体化管理模式,使用广东北江中学专任教师编制一名,专职负责北江实验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东北江实验学校成立于2001年,位于广东省韶关市区惠民北路,是依托广东北江中学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的民办初级中学。2011年7月,韶关市惠霖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取得广东北江实验学校80%的股权,20%的股权由广东北江中学所有。学校占地面积130多亩,建筑面积4.57万平方米,现有规模为55个教学班,是一所环境优雅、管理规范、队伍强大、质量优秀、声誉良好的民办基础教育学校。

一、应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履行校长职责所必备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符合《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中学10年以上教龄;有完全中学或初级中学3年以上正校级或5年以上副校级岗位任职经历(有大型民办学校或重点中学任职经历者优先)。

(三)年龄:男性为40周岁至55周岁,女性为40周岁至50周岁,时间计算到2015年8月31日止。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综合评议决定人选→体检→任前公示→办理任职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5日前,应聘者可将应提交的材料传真、发电子邮件或邮寄到韶关市教育局人事科,也可直接到韶关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应聘者应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在韶关教育信息网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必须提供本人联系电话。

(2)身份证、学历证、校级领导聘书(任命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技术等级证)、教师资格证;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A4纸)。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应聘者所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韶关市教育局对应聘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于2015年6月28日电话通知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无法联系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演讲答辩),分值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40%,面试占总分60%。笔试结束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5年7月2日上午9:00—11:30时进行笔试。

笔试地点:广东北江实验学校(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406号)

2015年7月4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和体检

从合格人选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

韶关市教育局对进入考核阶段人员的基本信息、人事档案和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阶段人员需通过与学校举办者进行面谈,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待遇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韶关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由广东北江实验学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胜任现职的,由广东北江实验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在职人员从接到聘用通知起二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经批准聘用校长职务的人员列入广东北江中学专任教师编制,由市教育局指派到广东北江实验学校支教挂职。广东北江实验学校根据办学综合质量情况每年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校长岗位津贴,同时配备办公、生活等基本物质条件。

三、有关问题说明

公开招聘公告、报名及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可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本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137275294180751-8758720

传真:0751-6919623电子邮箱:beishizhaopin@126.com

单位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市教育局邮编:512029

韶关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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