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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教育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

发布时间:2014-10-10  点击量:5251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现就我市2014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共79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14年下半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人社局网发布的招聘公告,也可查询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的时间计算,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9:00-10月24日12:00

  交费时间:2014年10月20日9:00—10月24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11月10日9:00—11月14日8:00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4、特别提示:

  ①报考人员请选择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②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人社局及所属机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③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法,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法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湘潭市同类考试。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等相关证件。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人社局批准,可以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用人单位不申请递补的,也可以不递补。资格审查以后的环节均不递补。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一般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专业性强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人社局批准,考《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全都为客观题。《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全部为主观题。

  《专业基础知识》是结合岗位特点,反映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医卫类专业基础知识》考卫生法律法规、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医学人文学和心理学等内容。医卫类博士研究生报考与学历学位专业一致的岗位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医卫类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市卫生局所属医院、事业单位以及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和市十八中校医岗位。《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内容。《教育类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湘潭技师学院的岗位。

  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11月15日上午9:00—11:00;《申论》或《专业基础知识》11月15日下午2:00—4: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5进行笔试,特殊专业岗位,报名后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人社局批准,最低可放宽至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两门笔试成绩各占50%(即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或《专业基础知识》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至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实施。市煤炭行办、市国土局、韶山灌区、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所属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湘潭技师学院、市教育局所属学校采取试教(市十八中校医岗位除外),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十八中校医岗位采取实际操作。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

  八、考核

  考核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正常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因补考等个人原因推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十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考务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8994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8日


2014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主管部门

招考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    位    条    件

性别

最高年龄要求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

其他要求

市教育局

湘潭市工贸中专

专业教师(一)

1

不限

30岁

本科

汽车运用与维修

试教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教师(二)

1

不限

30岁

本科

数控技术应用

试教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教师(三)

1

不限

30岁

本科

机电技术应用

试教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教师(四)

1

不限

30岁

本科

模术制造技术

试教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实验员

1

不限

35岁

中专

机电管理实验员

有电工证,从事电工工作5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试教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湘潭市第十七中学

物理教学

1

不限

30岁

本科

物理

试教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湘潭生物机电学校

教学

1

不限

30岁

本科(学士)

数控技术应用

获中级及以上数控资格证,能手动操作数控车铣。试教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湘潭市第十八中学

校医

1

不限

35岁

大专

医学专业

实际操作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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