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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优秀在职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23  点击量:2880次  分享至

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学校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优秀在职教师16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九峰职校:语文1人
十五中学:语文1人
南苑中学:社会1人
湖海塘初中:音乐1人
湖海塘小学:语文1人、音乐1人
宾虹小学:语文4人、数学2人、英语1人、科学1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1人
二、选调条件
1.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所任教学科及职称与选调需求须一致。
4.年龄在40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5.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须具有下列其中一项的荣誉称号、奖励或学历:
①省级特级教师;
②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
③优质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含)以上;
④教育硕士学历。
7.金华市范围内的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须提供当地教育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所有报考人员都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选调方式
1.公开公告。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金华教育网上刊登选调简章。
2.资格初审和考核。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社会发展局和学校成立选调工作小组,于8月10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就教学业务和工作能力、教师师德等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和报批。8月15日前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社会发展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后报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相应调动手续。
四、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于2014年7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任职当地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金华市直范围除外)、金华市范围内的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还须提供当地教育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一寸免冠照片2张等资料到相关学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九峰职校89113204,联系人范媚玲
十五中学82490909,联系人施克伟
南苑中学83189001,联系人李静芳
湖海塘初中83189001,联系人李静芳
湖海塘小学82472316,联系人王兆红
宾虹小学89196939,联系人贾洪华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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