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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和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07  点击量:5085次  分享至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和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和良好职业道德,能用普通话授课,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
3、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本市户口,视频采编岗位户口不限。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所学专业对口。民考民考生HSK须达到8级。
4、小学教师:面向全国招聘。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所学专业对口。
面向本市小学临时聘用教师招聘条件为:连续2年以上在我市小学教师岗位任教(2011年6月30日之前到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所教学科对口。
民考民考生HSK须达到9级,民考汉、民考民、汉考民考生可报考双语教师。
5、幼儿教师:本市户口,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者放宽至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学前教育、美术、音乐、舞蹈专业。
连续2年以上在我市幼儿园教师岗位任教的临时聘用人员(2011年6月30日之前到岗),户口不限,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同上。
民考民考生HSK须达到6级。
6、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
详见附表。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费用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于2013年7月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至7月4日下午17:00,严格按照本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方法:
1、登录克拉玛依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网站(下同)。
2、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证件照JP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2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注意:一旦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二)缴费
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4日17:00(不按要求缴费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低保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当月之内,先缴后退)。
四、考试内容、资格审查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均使用汉语。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11日上午10:00至12月25日下午18: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确有困难的可到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寻求现场帮助。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

笔试内容:1、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小学教师按学科命题,为所报学科初中知识。
3、幼儿教师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卫生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笔试成绩公布:2013年7月15日下午18:00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klmy.gov.cn)和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临时聘用教师须持本区人社局证明,于2013年7月17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0990-6236773)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40元。
面试人员按各单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分专业从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时间:2013年7月23日开始。
面试内容:
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小学、幼儿园教师:统一指定讲课内容。小学教师为所报学科5、6年级课程,自备教科书。提前1小时封闭备课,讲课时间每人10分钟。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23674。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990-6223292。
市人才中心0990-6236773。
 
 
市人社局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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