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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含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03  点击量:3327次  分享至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学工作需要,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对2013年我县中小学、幼儿教师和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77名,其中中学教师18名,小学(幼儿)教师47名,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12名,具体招聘学校、学科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本科及以下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报考完(职)中和在城小学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农村小学(幼师)和含城幼儿园的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均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
4、报考县职教中心专业课岗位,必须符合以下相关专业: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数控技术应用、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农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工艺技术),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系统维护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5、资格条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其中职教中心职业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本县在编在职人员;(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4)现役军人;(5)在人事考试中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校、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⑴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8∶00至6月17日17∶30,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⑵报名地点:含山县职教中心(位于含山县城西区清溪路、县博物馆南侧)。
⑶报名需提供以下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和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函(务必注明本人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是否师范类、是否取得教师资格及其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等项内容);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照片三张。考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作书面诚信承诺,所提供的证件如有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⑷每人限报含山中学、含山二中、含山一中、职教中心(专业课)、环峰小学、环峰第二小学、含城幼儿园和农村小学(幼儿园)的一个学科,报考学科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一致(不一致的以《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为准)。
音乐、美术、幼师和职教中心专业课学科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2∶1,其他学科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果低于以上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因比例不足被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将及时通知报考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⑸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计90元,面试每人8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交考试费。
⑹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和县监察局联合组织进行,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随时取消考试应聘资格。2013年6月28日,在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⑴笔试
时间:2013年6月29日(周六)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两部分。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高中知识,其中幼师和职教中心专业知识为高校知识;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卷面分值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为100分,公共知识为5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凡低于7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日内公布。
⑵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报考学科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总成绩合成和排序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分值均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再组织加试。
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的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有关规定,采取广泛听取意见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并对报名资格进一步复审。
5、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含山县教育局和含山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
6、自主择校
对报考农村小学(幼儿园)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所报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校。本人因故不能到场的,要出具委托他人代为择校的书面申请。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校和不愿择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体检和自主择校的时间、地点于每个工作程序之前在含山县教育局和含山县人社局网站另行通知。
7、聘用
自主择校结束后即组织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三年内不得调动。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后一周内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所报学校学科内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⑴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⑶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
⑷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五、组织领导
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予以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4332879(县教育局);
0555-4958073、4325010(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5-4311111(县监察局)。
 
附:含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含山县教育局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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