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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4-06  点击量:4246次  分享至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的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意见》(皖教师〔2011〕9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1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安徽省淮北市2012年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19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淮北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表》。应历届高校毕业生,均聘用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原在编在岗,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已聘用兑现工资待遇的,在招聘学校相应岗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招聘学校岗位设置方案进行聘用,招聘学校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聘用在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上。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和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对于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考生没有取得教师资格的,要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能资格,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淮政办〔2009〕33号)精神,可以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3年后仍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至1994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北市人事考试网,网址为:www.hbpta.gov.cn。报名时间从2012年4月10日8:00至4月14日17:30止。
报考人员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淮北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取消面试资格。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2年4月16日前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012年4月17日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需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银联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4月19日17∶00之前在网上按安徽省物价局《 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90元(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招聘紧缺专业或急需人才的岗位,经市招聘工作组研究同意后,竞争比例可放宽至2:1。因达不到竞争比例而取消的岗位和放宽比例招聘的岗位,于2012年4月21日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hbshrss.gov.cn)、淮北教育网(www.hbedu.gov.cn)、淮北市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淮北人事人才网(www.wbrc.cn)等网站发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以上四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于4月22日9: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考务费退还本人。
报考人员于2012年5月2日9:00至5月6日9:00从淮北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定于5月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共2科,分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详见《淮北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表》。笔试每科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按4:6权重合成为笔试成绩。由安徽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报考人员,凭省选聘办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经安徽省统一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招聘岗位,按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5月7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下同)到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加分审核。加分审核时,大学生“村官”须携带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 “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须携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其中2010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携带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201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携带可携带服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同时加盖市级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管理办公室印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专业课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加分)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5月15日,在上述网站公布考生各科目成绩和合成后的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专业课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加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同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5月18日,在上述网站公布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5月19日至5月20日的工作时间到淮北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及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除上述材料外,报考人员中: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证明中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信息。
(4)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5月21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5月23日,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后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或核减岗位。最后一名如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面试方式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下一程序。5月24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须于5月25日工作时间到淮北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交纳面试费80元/人。

面试于5月26日、27日两天进行。面试人选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及指定用品参加面试。
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面试分三种不同方式进行:
A、教师岗位:空堂上课,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B、教辅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C、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A007、A008、A009 ),以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生最终成绩,于5月29日在上述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选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招聘岗位数依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人员)。5月30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于6月1日工作时间到淮北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集合地点及注意事项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自理(交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6月2日进行体检。体检前,体检人员应按照体检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体检通知书、笔试准考证等证件及体检费到指定地点集合。
6月5日,在上述网站公布体检结果。
体检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应于6月6日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于6月7日进行复检。复检只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6月10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6月12日,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6月17日考察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考察内容主要是: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6月26日至7月2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012年8月15日之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个人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审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招聘人员实行无校籍管理,可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在市直学校、区属学校范围内流动。
3、市直学校招聘人员在工作5年内须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2年。
四、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工作坚持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淮北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61-3884005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淮北市纪委、监察局:0561-3198816
                  淮北市人社局监察室:0561-3053279
                  淮北市教育局监察室:0561-3891003
件:淮北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表.xls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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