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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29  点击量:4951次  分享至

         为增强中华职教社的研究和管理功能,进一步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研究和发展,决定由杭州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室公开招聘两名教研员。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基本条件

其他条件

教研员1

1

1.遵纪守法,热爱职教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户口。

1.中学一级职称及以上;

2.具有职业学校管理及职业教育研究经验;

3.具有3年及以上职业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后出生);

5.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教研员2

1

1.遵纪守法,热爱职教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户口。

1.中学高级职称及以上;

2.具有职业学校管理及职业研究经验;

3.具有5年及以上职业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后出生)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孩儿巷6号市教育综合楼407办公室,报名时间: 1月4日至5日(9:00-11:00;14:00-16:30)。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荣誉证书及能说明本人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照片1张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洪彬彬,联系电话:87022082。

附件: 《报名登记表》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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