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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公开招聘34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01-06  点击量:5466次  分享至

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公开招聘34名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9年,2000年,整体迁至现址。2006年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校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 其中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科研 实验室10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个(12个专业),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2个。目前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点5个、硕士点 23个。

二、招聘计划

2011年我校拟公开招聘34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招聘条件见《浙江中医药大学2011年招聘计划表》(附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月5日以后出生);学生辅导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5日以后)。

3、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部分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

4、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cms/jcms_files/jcms1/web1/site,“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zjtcm.net,师资队伍/人才招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月12日9时-1月18日下午16时。应聘人员可登陆我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师资队伍)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并告知报名人员。招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或者符合招聘的实际确认应聘人员中包含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均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3、准考证打印。已确认人员在2011年1月19日9时—1月21日16时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招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安排笔试。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1月22日上午9时-12时。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英语以及医药基础知识(应聘医药类岗位)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应聘非医药类岗位、管理岗位)。

笔试成绩可在2011年1月26日后通过我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将于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告栏”发布,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面试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

初试

A、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考评组根据答题情况统一打分。满分为100分。

B、初试后,按照(笔试成绩/2+面试初试成绩/2)计算综合成绩;不安排笔试的岗位或免于笔试的人员,其面试初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之后,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并在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告栏”进行公布。

复试

复试仅对初试后入围人员进行。

A、复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考评组根据答辩情况统一打分。满分为100分。

B、复试后,根据(笔试成绩/2+面试复试成绩/2)计算最终成绩;不安排笔试的岗位或免于笔试的人员,其面试复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复试结束后,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复试当日在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告栏”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修订后),由我校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复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依次从高到低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内容或对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面试时,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所有验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5、应届毕业生须在2011年7月底前获得相关学历证明,逾期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编:310053)

联系电话:0571-86613535(联系人:王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网址http:// www.zjtcm.net

附: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计划表

 

 

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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