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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因乱收费或违规补课等问题11名在职教师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7-02-10  点击量:7351次  分享至

2月9日,沈阳市教育局日前通报了八起学校乱收费和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查处情况,11名中小学教师因乱收费、违规补课等问题,受到通报批评、行政记过等处分。


其中,查处学校乱收费一起:浑南区第六小学4名班主任在2017年寒假前夕分别向本班学生推荐写字练习册等教辅材料。浑南区教育局决定给予4人诫勉谈话、取消两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的处分。


查处在职教师寒假违规补课6起,沈阳市第二十中学、法库县三面船镇中心小学等学校的7名教师因组织学生违规补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违规补课,受到通报批评、行政记过,取消一至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和晋升职称资格等处分。


同时取缔“黑班”1个。经举报,皇姑区紫庭园小区1号楼4单元2楼1号住宅内存在由两名社会人员开办的名为“北斗教育”的违规补课班。皇姑区教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行为。


据介绍,寒假以来,沈阳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组成39个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累计出动358人次,对学校、办学机构以及群众举报地点进行不间断排查。


沈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和通报力度,对违规的学校和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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