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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学院2017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

发布时间:2016-11-23  点击量:3887次  分享至

                                 龙岩学院2017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指南

一、引进对象与条件


(一)二级学院科技副院长


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及龙岩市补充条款确定的B类及以上人才条件。


(二)985、211等大学优秀博士毕业生


二、引进待遇


1.科技副院长享受协议年薪(面议);根据福建省、龙岩市引进办法,符合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先期给予200万以上无偿启动资金,高端创新人才给予200万以上科研经费补助。


2.纳入龙岩市“千人计划”的985、211优秀博士毕业生,在我校服务期不少于8年;正常工资外待遇:给予4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引进5年内,享受市政府每月4000元生活补助。


3.其他博士毕业生,在我校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正常工资外待遇:我校紧缺或急需专业最高给予40万元引进待遇(含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一般专业可给予24万元引进待遇(含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


4.以上引进人才均可入编我校,人才配偶根据条件入编或校内安排工作;子女安排优质学校就读。


三、引进计划


(一)科技副院长引进计划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填写《龙岩学院人才应聘表》,连同本人简历发送至邮箱:lyunhr@yeah.net;


(二)同时须在11月30日之前登录龙岩市引进人才平台(http://lyrc.dyejia.cn/),点击高校优秀毕业生—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窗口注册登录进行报名,并在报考岗位中备注“龙岩学院”;


   (三)咨询电话:0597-2793734(联系人:李老师、方老师)



附件:2017年龙岩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龙岩学院人才应聘表(请填写好本表一同发送至我校招聘邮箱:lyunhr@yeah.net)


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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