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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面向部分师范院校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任初中教师信息

发布时间:2016-11-22  点击量:3671次  分享至

     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面向部分师范院校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任初中教师招考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是由成都市新都区区委、区政府全额出资新建的一所高标准、现代化全日制初级中学。学校作为现代学校制度的试点单位,实施新形势下“依法办学、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办学模式。


学校坐落在西南商贸圈,位于北星大道(成都方向)左侧,海宁皮革城与成都国际商贸城之间。


学校占地53亩,建筑面积20000多平方米,规划24个教学班,学生总人数可达1200余人。学校可容纳1200人就餐,600余人住校。2017年秋季拟招收8个班,400名学生。


新建成的旃檀中学具有优美的环境,一流的设施设备,学校校园网络和安防设施全覆盖。学校配备有录播室、电子书包室、全数字化的校园广播电视台、现代化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以及各具特色的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功能室;学校的形体室、美术室、书法室、音乐室、摄影室以及可容纳500余人的演艺报告厅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了绝佳的平台。学校有标准的室内体育馆、带塑胶跑道的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各种运动场地,为学生锻炼身体、提高素质提供了充足的空间。


学校具有一支一流的师资队伍,其中硕士研究生11名,成都市学科带头人1名、成都市教坛新秀1名、成都市新都区优秀班主任1名、成都市新都区优秀青年教师2名。


根据学校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部分师范院校选聘17名优秀应届毕业生任初中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岗位及人数


现场考核选聘应届优秀毕业生17名(岗位分布见附件2)。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且需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该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学识水平,能熟练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业务能力强;


(3)具备应聘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专业对口,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初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5)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选聘方式:师范院校现场考核


(二)选聘程序


1.发布选聘公告。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在招聘院校公布选聘名额、岗位和考核办法。


2.宣讲。由考核招聘小组在高校现场介绍用人单位情况以及学校的用人情况。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和每学期的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面向部分师范院校自主选聘初中教师报名暨资格审查表》一份以及各种证明材料。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材料初审。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笔试。


5.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试讲和答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分别占70%、30%。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的考核评分,评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


6.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按同一毕业学校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凡被聘用的人员,试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三年(含试用期)。


7.审定拟聘用人员。学校对各签订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8.体检。拟聘人员需在入职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


9.实习。2017年2月—6月,通过选聘程序聘用到学校的人员到学校跟岗学习(跟岗实习期间,学校统一安排食宿,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跟岗实习的考核成绩作为是否正式聘用和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无故不参加跟岗实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10.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教师发展部办理聘用等手续。


四、录用及相关安排



(一)2017年2月—6月,通过选聘程序聘用到学校的人员到学校跟岗学习(跟岗实习期间,学校统一安排食宿,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跟岗实习的考核成绩作为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


(二)无故不参加跟岗实习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五、聘用后的待遇


(一)被聘用的人员为成都市旃檀中学的备案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薪酬管理制度(试行)》执行。


(二)被聘用的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三年(含试用期)。


(三)被聘用的人员,按照“校聘校管”办法纳入学校人事管理。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务必在2017年8月31日前到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完成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工作日程安排


西南大学            2016年11月21日


 重庆师范大学        2016年11月22日


四川师范大学        2016年11月25日


 四川音乐学院        2016年 11月28日


 成都体育学院        2016年11月30 日


 西华师范大学        2016年12月5日


 陕西师范大学        2016年12月12日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028-83906031(座机);


黄老师:13683440278;


刘老师:13882080116


2.邮政编码:610506


3.通讯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兴贸路461号旃檀中学


八、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3976015


监督电话:028-83972360


附件:


1.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2017年自主招聘教师需求情况表


2.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2017年面向部分师范院校选聘应届优秀毕业生需求情况表


3.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面向部分师范院校选聘2017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评分标准


4.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面向部分师范院校选聘2017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试讲成绩表


5.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面向部分师范院校选聘2017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答辩成绩表


6.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面向部分师范院校选聘2017年应届优秀毕业生面试成绩面试顺序登记表


7.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面向部分师范院校选聘2017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考试成绩汇总表


8. 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面向部分师范院校自主选聘初中教师报名暨资格审查表


9.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


                                                             2016年11月 15 日


成都市新都区旃檀中学面向部分师范院校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任初中教师招考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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