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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吐鲁番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13  点击量:2693次  分享至

2016年吐鲁番市直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临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全市双语教育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双语教育质量实施意见》(吐政办【2016】53号)的具体要求,将从未就业大学生中临聘15名区内外师范类院校的学生,充实到市直属中小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临聘原则


临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临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临聘岗位


详见《2016年吐鲁番市直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临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三、临聘对象和年龄、基本条件


(一)临聘对象


应届、历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临聘年龄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三)基本条件


1.临聘小学教师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2.临聘初、高中教师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3.临聘小学教师人员原则上应具备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临聘初、高中教师人员原则上应具备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被聘人员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在被聘任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按解聘处理)。


4.临聘人员母语为汉语的,中小学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测试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等级测试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水平,并持有相应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少数民族人员临聘岗位MHK等级需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四)不得报名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近3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临聘,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公益性岗位考试等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临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及其他服务期未满不宜报考的(含吐鲁番市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供养的非在编聘用工作人员);


6.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四、临聘程序及安排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0日16:30—9月17日12:00(北京时间)。


2.咨询电话:0995-8551874,0995-8552295


3.报名:考生可登陆吐鲁番市教育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10~100kb之间),填写完毕后发送到tlfszk@163.com或直接报送到吐鲁番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包括电子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现场审查:2016年9月18日


2.现场审查地点:吐鲁番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5)“民考汉”考生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


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考试座位通知单和笔试准考证等。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临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3.参加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临聘双语特岗教师的各类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沿用以前资格审查结果。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9月19日下午


2.笔试地点:吐鲁番市实验中学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门,考生分别参加对应的科目考试。


4.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5.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不同学科分别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6.已参加过《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临聘双语特岗教师》且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各类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9月19日下午


2.面试地点:吐鲁番市实验中学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市直各中小学自行组织实施。


4.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5.面试要求:


(1)考生须提前到面试考点报到,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实行“教什么、讲什么”原则,考生根据所报临聘岗位学科,现场抽取面试题目并在规定时间内(40分钟)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生面试语种须与笔试语种相同。


(4)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9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6)参加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临聘双语特岗教师的参加过面试的各类考生不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答辩。


(五)答辩


答辩内容为中小学教育教学基本常识及案例分析和民族团结等内容,时间为5至10分钟。


(六)成绩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50%+笔试成绩×50%。


(七)体检


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


五、工资待遇及聘后管理


1.临聘教师的工资(含五金),由聘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根据岗位的性质、工作量等各方面综合情况确定。


2.被聘人员全部采用聘用制管理,由各用人学校统一管理,市教育局监督,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条例、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3.被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可以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双语特岗教师招聘等考试。


六、监督及相关要求


1.临聘工作吐鲁番市纪检委(监察局)、组织、人社等部门全程参与。


2.临聘工作自觉接受吐鲁番市纪检委(监察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临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参与临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临聘工作要求,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4.参与临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如发现违反工作规定或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查处。


5.报考人员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临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参加各阶段临聘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吐鲁番市教育局责解释。


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咨询科室:吐鲁番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咨询电话: 8551874


监督电话:8700298


附件1:2016年吐鲁番市直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临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附件2:2016年吐鲁番市面向社会公开临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2016年吐鲁番市直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临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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