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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2016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29  点击量:3388次  分享至

南岳区是国际著名风景名胜区,是南岳衡山所在地。为改善区内教师队伍结构,经上级批准,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此次共招聘高中教师3名;初中教师6名;小学教师31名。(其中小学语数教师22名,男、女各50%,若男教师或女教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招聘计划互相调剂)。

具体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南岳区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岳区党政门户网、南岳教育信息网等相关网络查阅相关信息。

三、报考条件

㈠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必须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其中非师范院校毕业考生报考专业教师面试入围后,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对有疑义的教师资格证以省教育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的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二本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应一致。

(2)报考初中教师的必须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应一致。

⑶报考小学教师的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专业课(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职位,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应与报考的专业一致。

㈡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专业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者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至7月11日(含周六、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8:00)

报名地点:南岳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南岳区独秀路57号)

联系电话:0734-5675479邮箱:1429411062@QQ.com

联系人:左冬洋

2、报名要求

①按学段和学科报考,须服从组织分配。

②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016届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4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背面写好姓名)。

③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016届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4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背面写好姓名)。

④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并缴纳考务费100元。

⑤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⑥报考人员报名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南岳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同时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南岳区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考试、面试或录取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费。

5、发放准考证

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南岳区教育局领取。

㈡笔试

1、笔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量150分钟。

2、笔试内容

(1)高中教师:高中语文、英语、历史教师岗位,笔试1科,内容为岗位要求的高中学科专业知识。

(2)初中教师:初中语文、化学、历史、地理教师岗位,笔试1科,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高中学科专业知识;初中音乐教师岗位,笔试为一张试卷,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数学知识各占50%。

(3)小学教师: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计算机、小学语数教师岗位,不分学科命题,笔试为一张试卷,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数学知识各50%;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笔试1科,内容为高中英语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南岳区党政门户网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查分范围只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㈢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其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⑵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⑶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形式和内容

(1)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无学生试教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考试面试结束后,面试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2)面试内容。

无学生试教:使用2016年春季教材,报考同类同层次岗位的试教内容,一致。试教顺序和试教内容在面试当天通过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无学生试教10分钟。

专业测试:音乐、体育和美术专业的考生除试教专业课外还需测试专业特长,试教专业课和专业特长满分为100分。

音乐教师岗位专业素养展示内容:演唱(演唱歌曲一首,歌曲由评委从音乐教材中抽选,无伴奏),特长展示(围绕音乐方面展示,内容形式不限,器具自备)。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专业素养展示内容:篮球特长生测试内容为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1分钟自投自抢投篮、半场篮球比赛;足球特长生测试内容为颠球、踢定位球、带球绕杆。运动服、运动鞋自备。

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专业素养展示内容:素描(写生,2个小时,材料和工具自带)。

(3)面试成绩综合

①非音乐、体育、美术科目面试成绩为试教专业课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音乐、体育、美术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教专业课与专业特长测试分别占60%、40%)。

㈣成绩合成和排名

按面试分数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音乐、体育和美术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其他职位的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并列排名,若进入体检考察,由考察比选后经招聘领导小组讨论比选决定。

㈤体检

1、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㈥考察、公示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可以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岳区党政门户网和南岳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

有2所以上学校招聘的同一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选择招聘岗位,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招聘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4-5663937(南岳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0734-5675487(南岳区教育局监察审计股)

六、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经本次公开招聘录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职位,一经录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区,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如对招聘政策理解有分歧,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作出决定。本次招聘政策由南岳区公开招录(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3点击下载:

附件1:《南岳区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附件2:《南岳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南岳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南岳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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