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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2016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10  点击量:2490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要求,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铜仁一中1名,铜仁市特殊教育学校2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职位为市直教育系统计划招聘的3名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1981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届毕业生和截止2016年 5月18日服务期未满三年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限内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上发布。


六、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条件,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3.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和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铜仁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碧江区清水大道17号)


报名时需填写《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同时交本人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明确专人负责,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毕业证 (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2.报名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每人交报名考试考务费100元。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加分


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截止2016年5月18日,由省级统一选派到我市区(县)及区(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两年、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


3.截止2016年5月18日,在铜仁市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试卷分值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学科知识》+《教师职业基础知识》,总分值100分,其中:《学科知识》占70分,《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占30分。《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进行公布。


5.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领取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交费凭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公布。


面试方案、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计划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还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2016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体检医院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本校的考察工作,考察采取面谈、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要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市直招聘办”。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德和工作实绩;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9月3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6.其它经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进行公示。


(二)聘用审批。公示结束不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各招聘学校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本实施方案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23763(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6-5230334 (铜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rar


3.《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rar


铜仁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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