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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2016年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9  点击量:2501次  分享至

为加强我县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缓解农村小学教师人员紧张、年龄老化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小学教师。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数额及岗位安排


1、招聘数额:合同制小学教师70名,其中:语文25名,数学25名,英语20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2、招聘岗位:农村小学教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7798289。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⑴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⑵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⑶教师资格证。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县教育、人社、纪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上午8时,地点:县第三中学


2、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由外地人员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登统。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现行初高中教材知识,初中阶段占50%,高中阶段占50%。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5月29日上午8时,地点:县第三中学


2、确定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60分以上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


3、组织面试。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督、公安护场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分为讲课和答辩两部分,从现行小学教材中随机抽取一节课,准备20分钟后进行讲课。讲课顺序抽签决定,依次进行,每人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然后再随机抽取一个问题进行当场答辩,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讲课80分、答辩20分)。


(三)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对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按《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被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东光县教育局和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待遇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人事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公办教师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2、被聘用人员工作未满3年不得申请调入城区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人社、教育、编办、财政、监察、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


2、明确责任分工。(1)笔试、面试环节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相关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县公安局安排专人负责;(2)县人社局全程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并与教育局共同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3)县监察局全程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


2016年4月29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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