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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2016年校长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13  点击量:6544次  分享至

为保证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如期开学,创建“设施一流,师资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的示范性学校,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是新建公办学校,由县教育局直 管,校址设在新邵大道与207国道绕城线交汇处东南角,校园占地面积109亩,办学规模为小学36个教学班1800人,初中18个教学班990人,共计54个教学班2790人,其中寄宿生1500人。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遴选职位


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1名。


信息发布地址:新邵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四、遴选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职国家正式工作人员;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教学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教育科研能力,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创新精神。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六)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五年及以上(须为 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或具有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七)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其中一项任职条件:


(一)现任省、市级示范性高级中学校长,或副校长3年及以上(2012年12月31日以前任职);


(二)现任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及以上干部,且曾任初级中学(含九年制学校)校长或中心校(学区)成员5年及以上(2010年12月31日以前任职);


(三)现任中心校(学区)人员,且曾任初级中学(含九年制学校)校长或中心小学校长5年及以上(2010年12月31日以前任职)。


(四)现任初级中学(含九年制学校)校长5年及以上(2010年12月31日以前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3.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情况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遴选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至1月22日。


(3)报名地点:新邵县教育局政工股(地址:新邵县酿溪镇文化路15号)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近三年本人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认定材料,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任职文件(或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非新邵县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供所在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新邵县遴选思源实验学校校长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5。如报名人数少于5人,则取消此次公开招聘。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校长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16年1月2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新邵县教育局多媒体会议室。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月2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新邵县教育局政工股(一楼)领取。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排名前5名者为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分竞聘演讲(50分)和竞聘答辩(50分)两个环节进行,时间各为15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


竞聘演讲内容须反映应聘者的自我认知和策略规划能力,演讲题目由应聘者自拟,演讲稿须于面试前一天交新邵县教育局政工股。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少于5人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出现只有1人参加面试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者面试成绩需达到8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按竞聘答辩面试成绩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遴选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


因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一)聘任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后,纳入新邵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任到与之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对应的岗位等级,若未达到中学高级等级的,享受中学高级教师等级待遇。


(二)根据聘用人员意愿,在户口迁移、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结合新邵县实际情况给予优先解决。


七、工作监督


整个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遴选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思源实验学校校长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阳晓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石亮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小凌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金 艳 分管教育副县长


成 员:李繁荣 县教育局局长


李智民 县监察局局长


马 剑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明华 县编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繁荣兼任,县人社局副局长龙田建、县编办副主任杨利民、县教育局副局长罗均友为成员。


九、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遴选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新邵县教育局政工股0739-3664073


联 系 人:刘强新 13973587022


刘志美 13907395030


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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