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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28  点击量:3793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教育系统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和云龙示范区聘任教师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5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云龙示范区现有8所中小学,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中学1所、小学6所,教职工188人,8所学校均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共招聘教师15名,岗位的具体招聘人数详见附表。

(二)热爱教师事业,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行为,服从组织安排。

(三)岗位所需的年龄、性别、专业、学历等具体条件详见附表,同时还须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

通过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云龙示范区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各环节招聘信息均在云龙示范区官网上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至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云龙发展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云龙大道88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①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株洲云龙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报考B类岗位的,县(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获得省级教学比武二等奖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编内教师,还须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和所在教育主管部门的编制证明;报考C类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工作经历证明。

②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③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六、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方式

1.A类岗位。中学体育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凡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中学语文和中学数学采取笔试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

2.B类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3.C类岗位。采取笔试、说课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凡进入说课环节的考生均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取综合测评的方式,聘任教师面向参与测评的人员(所在学校校长和编内教师、社会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人员)进行述职,主要围绕在云龙示范区任教期间的教学成绩、课程改革成果和工作表现情况等事项进行述职,参与测评的人员对聘任教师以不计名方式打分。

(三)考试内容

笔试以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素质教育、新课程基本理论及其运用为主;专业测试主要测试队列队形、篮球、足球和武术。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若B类岗位出现空缺时,其空缺数可调剂到A类岗位,在笔试前予以公布。

(五)说课

1.A类岗位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和专业测试各占50%),C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说课)。B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进入说课环节。

2.说课评委小组在考生说课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笔试、专业测试、说课和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A类岗位。中学体育: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40%+说课成绩*60%;中学语文、中学数学和中学物理: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60%

3.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为说课成绩。

4.C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30%+考核成绩*30%,其中考核成绩=所在学校校长和编内教师对聘任教师的测评平均分*40%+社会事业部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对聘任教师的测评平均分*60%。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信息,不另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总成绩出现并列时,A类岗位,中学语文、中学数学和中学物理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中学体育按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高的排前;B类岗位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C类岗位,按笔试成绩、说课成绩、考核成绩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高的排前。

3.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师范类学校招生考试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4.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被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方面等现实表现。如组织、参与过非法组织的,从事过非法活动的、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的或近3年内受到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其考察结果定为不合格。

5.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2次。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定。

2.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所聘人员在云龙示范区从事教育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调出。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其他

本次招聘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31-28689609

举报监督电话:0731-28689617

市纠风办:0731-28680178

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附表:

2015年株洲云龙示范区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条件.xls

株洲云龙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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