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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炎陵县2015年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15-06-19  点击量:4069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炎陵一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立幼儿园教师60名,其中炎陵一中5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2名、公立幼儿园教师招聘3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简介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井冈山西麓,是中华始祖炎帝神农氏归根之地。境内有衡茶吉铁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交通便捷。全县现有公办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小学10所,公办幼儿园16所。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一)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炎陵一中教师5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52名、公立幼儿园教师3名。招聘的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一。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招聘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7日至1997年6月17日期间出生);炎陵一中招聘对象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17日至1997年6月17日期间出生);

4、应聘人员应当承诺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分配岗位、遵守聘用合同约定,否则不予聘用;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可通过如下网站查阅,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炎陵党建网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炎陵人事考试网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炎陵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考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监督。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与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7月1日上午8︰00至7月5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通过炎陵人事考试网完成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7月1日上午8︰00至7月5日下午17:30,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考生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炎陵县教育局联系。

3、打印准考证时间:完成报名并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于7月15日8:00至7月16日24:00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职位的报考条件,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区域条件等情况作适当必要了解,慎重、理性报考。

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期间,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

七、考试及资格复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整个考试过程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监督。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试卷总分数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部分职位需加试特长展示。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开始;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

a、高中阶段测试内容主要包括:相应专业的高中学科内容占60%,大学学科阶段占40%;

b、义务教育阶段测试内容主要包括:相应专业的高中学科内容占60%,初中对应学科占30%,大学学科阶段占10%;

c、幼师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学前教育理论占80%,大学学科阶段占20%。

(4)特长展示

幼师、音乐、美术和体育教师职位需加试特长展示,测试时间:2015年7月20日,测试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内容:美术职位:第一项静物素描(120分钟完成);第二项中国画、毛笔书法、手工制作(由考生在上三项中自选一项,90分钟内完成);以上两项各占50%。音乐职位:在声乐、器乐、舞蹈中由考生自己任选一项为主项,在剩余两项中另选一项为副项;主项占成绩的60%,副项占40%。体育职位:队形、口令为主项,在田径、球类二项中由考生自己任选一项为副项;主项占成绩的60%,副项占40%。幼师职位:在歌曲表演、舞蹈、简笔画中任选一项为主项,在剩余两项中另选一项为副项;主项占成绩的60%,副项占40%;特长展示所需的材料与工具自备。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幼师、美术、音乐和体育职位按笔试成绩×30%+特长展示成绩×40%的笔试成绩(折合)分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核名单,其它学科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按应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告,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核时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匹配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不能提供证书原件和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技能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1)技能测试内容:技能测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专业现行教材。具体内容由考生在考前40分钟抽签决定,测试时间为10分钟。

(2)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告。

4、成绩合成:

(1)幼师、音乐、体育和美术教师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30%+特长展示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

(2)其它教师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所有职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1、体检:入围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体检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局指定医院进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1-22036202(炎陵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

0731-28681082(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0731-22979560(炎陵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0731-22371005(炎陵县监察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xls

炎陵县教育局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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