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ob910.com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办学校> 青海公办学校

青海省中小学校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06-01  点击量:10025次  分享至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15年全省中小学校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6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西宁市170名、海东市331名、海北州166名、海西州116名、海南州210名(含省牧草良种繁殖场学校10名)、黄南州143名、果洛州205名、玉树州324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西宁市城中区39个岗位面向全国招聘;西宁市其他岗位和海东市所有岗位面向全省范围招聘;六州的岗位分别面向全省和本州招聘。其中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正常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正常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要求为: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中等师范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报考此次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


(四)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4日9时至10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5日至19日到报考岗位所在市州人社局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人社局、教育局负责,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笔试考务、面试等工作均由各市州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报考藏汉(藏英)双语岗位的考生需在面试前进行藏语言文字测试,报考懂藏语岗位的考生需在面试前(或面试中)测试藏语,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笔试考点设在报考岗位所在市州,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知识和学科教学论,占笔试成绩的60%)和公共科目(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各占笔试成绩的2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在笔试结束后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六、其它事项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报名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2015年6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证明时间在6月12日之后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的临聘教师。临聘教师身份证明须按全省统一的格式(见报名指南附表)填写完整,并到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三)加分政策


1.参加在青“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者,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报考少数民族地区(自治州或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报考六州岗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中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以上3类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四)海南州共和县特殊教育舞蹈教师岗位属于特殊岗位,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该岗位在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海南州按照考核聘用的程序组织招聘,具体事项由海南州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五)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六)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


(七)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本州)户籍条件考生,在本省(本州)落户时间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6月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15年6月12日。


(八)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


(九)其它相关要求,按《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指南》(见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执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查看。


(十)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十一)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6163992,5132943


西宁市教育局  0971-4393007,4393017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2-8612947


海东市教育局  0972-8611713


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0-8643779


海北州教育局 0970-8642694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22882


海西州教育局 0977-8222150


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4-8513856


海南州教育局 0974-8510523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3-8722188


黄南州教育局 0973-8726908


玉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6-8826922


玉树州教育局 0976-8826865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5-8358116


果洛州教育局 0975-8383595


省教育厅 0971-6310741(教师工作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咨询热线电话:12333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971-630447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省人事考试中心 0971-6139342(考务部)


附件:2015年度全省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  海  省  教  育 厅


2015年5月29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江苏省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6月招聘男生公寓辅导员(雇员制)公告

下一篇:北京市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578名教师公告

  • 占位广告